索引号: | XXGK-2017-002213 | 发布机构: | 耀州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8-07 | 文号: | 铜耀政发〔2017〕37号 |
关键字: | 2017 铁腕治霾 秸秆综合利用 方案 | 浏览次数: | 次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7年铁腕治霾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铁腕治霾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2016年,区政府在认真实施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基础上,列资70万元,在后塬地区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实施玉米秸秆粉碎还田10000亩,扶持培育一个年加工2000吨玉米秸秆的饲草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两个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对比试验点,推广各类机具371台,示范带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面积32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区秸秆焚烧得到有效遏制,空气环境进一步改善,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得到全面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了加快推进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有效缓解秸秆等生物质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减少秋冬季森林火灾隐患,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益,结合《耀州区铁腕治霾2017年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为重点,坚持多效并举、多管齐下、疏堵结合,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5%,露天焚烧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今年全区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32万亩,占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80%。其中,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以小麦秸秆粉碎还田为主,实施小麦秸秆还田16.8万亩;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以玉米秸秆为主,实施玉米秸秆还田15.2万亩。重点围绕小丘镇(白瓜片区)、瑶曲镇、庙湾镇、照金镇、石柱镇(安里、演池片区)5个镇(以下简称“示范区”),建立玉米秸秆还田示范区,完成示范面积20000亩,每个镇各4000亩任务(根据各镇工作情况随时调整示范作业任务)。
(二)认真做好秸秆捡拾和饲草加工工作。加大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不断提高饲草加工和秸秆捡拾能力。年内扶持兴浩和丰源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分别完成玉米秸秆饲草加工1000吨、小麦秸秆捡拾2000吨,示范带动全区秸秆饲草加工以及小麦秸秆捡拾2万亩,占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5%。
(三)积极推广秸秆代料栽培食用菌技术。培育壮大秸秆食用菌基料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年底前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
(四)继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对比试验工作。在瑶曲镇聂河村、照金镇胡巷村继续设立玉米综合利用对比试验点,通过新机具引进、农机农艺融合、膜侧种植、加厚膜引进、残膜回收利用等,为全区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提供科学详实的依据。
(五)补贴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机具。在示范区推广玉米联合收获机10台、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机30台(每个镇推广玉米联合收获机2台、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机6台),机具除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外,区财政将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在示范区实施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承担玉米饲草示范加工作业任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照金、瑶曲玉米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对比试验点的区农机推广站;示范区内购买玉米联合收获机和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机具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户。
(二)补助标准:
1、示范区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每亩补助40元;
2、玉米饲草加工每吨补助40元;
3、小麦秸秆捡拾每吨补助20元;
4、玉米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对比试验点,每个试验点补助5万元;
5、示范区农户或农机合作社购买玉米联合收获机和秸秆粉碎还田机,除享受国家农机补贴之外,区财政按照购买机具类型及型号分别给予以下补贴:(1)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宽幅≥1.5米,每台补贴1600元。(2)玉米联合收获机:二行自走式茎穗兼收摘穗剥皮型,每台补贴2万元;三行玉米自走式茎穗兼收摘穗剥皮型,每台补贴3万元;履带式全喂入型,喂入量≥4kg/s, 每台补贴2万元。
四、实施步骤
全区铁腕治霾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从2017年5月20日开始,2017年12月底结束(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对比试验点2018年10月底前结束)。具体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2017年5月20日—5月31日)。各镇办要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区农业局要及时印发技术实施方案,指导农户、合作社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11月30日)。各镇办是铁腕治霾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村为单位,落实小麦、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面积,组织广大群众开展小麦、玉米秸秆粉碎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示范区各镇要及时与参与玉米秸秆粉碎还田的农机合作社签订作业合同,落实作业任务和工作措施。区农业局要组织农机、农技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区农机推广站要做好对比试验点的试验示范、秸秆代料栽培食用菌技术的推广工作。同时,各相关镇要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做好农户和合作社机具购买和补贴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31日)。成立由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验收工作组,对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局、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办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铁腕治霾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把铁腕治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技术规范要求和工作程序,强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区农机推广站要对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实施优先补贴。
(三)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实行“村级统计、镇级核查、区级确认”制度。一是村级统计。示范区各镇实施的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面积要以村为单位,统计到户,填写《玉米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见附件2),汇总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镇政府。二是镇级核查。各镇政府要对各村实施上报的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面积进行全面核查。在确认作业面积准确无误后,由镇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区农业局审核。三是区级确认。区政府组织区农业、财政对示范镇实施的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以村为单位,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参考作业面积,确认兑付农机合作社补助面积。今年所有参加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作业的机具必须由区农机推广站组织安装GPS监测仪,否则不准投入作业,不享受作业补贴。实施秸秆捡拾和饲草加工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验收和示范区推广的农机具补贴工作,由区农业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逐项逐机具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确认结果兑付相应的补助资金。
(四)加大督查检查。各镇办要加大督查检查工作力度,“三夏”期间重点抓好小麦秸秆粉碎还田、小麦秸秆捡拾以及秸秆禁烧等工作。“三秋”期间要重点抓好玉米秸秆还田、饲草加工以及秸秆禁烧等工作。区农业局要在“三夏”“三秋”期间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镇办铁腕治霾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组织不力,秸秆禁烧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将全区通报。同时,示范区的5个镇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的监管力度,严防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户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附件:1、2017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解表
2、_____镇____村2017年玉米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
附件1
2017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镇(办) |
小麦种植面积(2016年 统计数) |
小麦秸秆利用面积(任务比率85%) |
其中:小麦秸秆还田(任务比率80%) |
玉米种植面积(2016年统计数) |
玉米秸秆利用面积(任务比率85%) |
其中:玉米秸秆还田面积(任务比率80%) |
其中:示范区玉米秸秆还田 |
永安路 |
0.1 |
0.09 |
0.08 |
0.05 |
0.04 |
0.04 |
|
天宝路 |
0.4 |
0.34 |
0.32 |
0.3 |
0.26 |
0.24 |
|
锦阳路 |
1.8 |
1.53 |
1.44 |
1.2 |
1.02 |
0.96 |
|
董河镇 |
1.7 |
1.45 |
1.36 |
1 |
0.85 |
0.8 |
|
孙塬镇 |
1.8 |
1.53 |
1.44 |
0.5 |
0.43 |
0.4 |
|
关庄镇 |
4.1 |
3.49 |
3.28 |
2.7 |
2.3 |
2.16 |
|
石柱镇 |
4.8 |
4.08 |
3.84 |
4 |
3.4 |
3.2 |
0.4(安里、演池片区) |
小丘镇 |
4.1 |
3.49 |
3.28 |
2.7 |
2.3 |
2.16 |
0.4(白瓜片区) |
照金镇 |
0.85 |
0.72 |
0.68 |
1.8 |
1.53 |
1.44 |
0.4 |
瑶曲镇 |
0.35 |
0.3 |
0.28 |
3.55 |
3.02 |
2.84 |
0.4 |
庙湾镇 |
1 |
0.85 |
0.8 |
1.2 |
1.02 |
0.96 |
0.4 |
合 计 |
21 |
17.87 |
16.8 |
19 |
16.17 |
15.2 |
2 |
附件2
________镇________村2017年玉米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
村委会盖章: 镇政府盖章:
序号 |
农户姓名 |
地 址 |
作业面积(亩) |
作业机手签字 |
农户签字或盖章 |
农户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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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区级抽查人员签字: